农历正月十七日百丈怀海禅师圆寂日

农历正月十七日,是马祖道一法嗣、南岳下第二世百丈怀海禅师圆寂纪念日。

百丈怀海禅师(约公元720~814年),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,唐代禅宗高僧。本姓王,俗名木尊,福建长乐人。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,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。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(江西奉新),故世称“百丈禅师”。

唐中叶后,由于旧教规和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,于是怀海便大胆进行教规改革,设立了百丈清规。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,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。是续慧能大师后又一佛门大德。

自从百丈禅师制订了《百丈清规》,禅宗也就有了自己的规章制度。《百丈清规》的出台,为禅宗的特别教育方法与修行方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,极大推动了禅宗的发展壮大。

在百丈清规中,有“普请”制度。“普请”就是共同参加劳动,上至大方丈,下至小沙弥,所有的出家人都必须参加集体劳动,无人例外。把集体劳动制度化,这是需要超人的胆识与魄力的。因为古代印度的佛教制度,一直就是托钵乞食制,不许从事耕种劳作,并且把比丘的耕种劳作视为不正确的活命方式。百丈禅师从中国文化的实际出发,及时地对佛教制度作了大胆的调整,提倡“农禅并重”的丛林作风。而且身体力行,除了领着大众修行之外,还亲自参加集体劳动,并且留下了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的丛林佳话。
根据灯录上的记载:凡是“普请劳作”,百丈禅师总是随众共作,直到晩年,他每天仍下田干活。徒弟们多次恳求说:“师父,您这么大年纪了,就在家休息吧。”百丈禅师总是笑笑,依然随众干活。首座和尚就和大家商量,把师父的劳动工具悄悄地藏了起来,百丈禅师找不到自己的劳动工具,无奈只好留在寺里。吃饭之时,大家都到齐了,斋堂里唯独不见百丈禅师的身影。几位弟子来到方丈室,看到师父端坐禅床,便问:“师父,您怎么不去吃饭呢?”百丈禅师说:“既未劳作,即不应吃饭。”弟子们端来饭菜请师父吃,百丈禅师异常坚定地说: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。”第二天,弟子只好将工具还给他。从此,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的精神,成了千古传颂的丛林佳话,百丈禅师则成了禅僧们效法的榜样。

百丈禅师入灭于元和九年(814)春秋九十四岁。禅师嗣法弟子甚多,最著名的有沩山灵祐、黄檗希运、长庆大安等十五人。百丈禅师生前所创立的农禅并重的丛林生活制度和清规(百丈清规),对中国禅宗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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